“恒智天成軟件”小編了解到,山東省棗莊市日前發布《關于部分民用建筑項目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通知》。
《關于部分民用建筑項目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通知》,本月起,部分新建民用建筑項目開始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全市范圍內的新建及處于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設計階段的民用建筑項目,符合下列條件的,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至少達到一星級標準:政府機關辦公建筑;由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益性建筑,包括學校、醫院、圖書館、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社區服務中心、社會福利設施等;列入年度建設計劃、由政府投資集中興建、規模在2萬平方米以上的保障性住房項目;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包括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
薛城城南新區(綠色生態城區)所有處于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設計階段的民用建筑項目,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至少達到一星級標準,二星級及以上標準綠色建筑項目比例不低于30%.在綠色生態小區建設中所有處于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設計階段的民用建筑項目,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至少達到一星級標準。
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按照綠色建筑運行要求與物業服務企業或房屋管理單位簽訂委托服務合同,物業服務企業或房屋管理單位應根據服務合同提供符合綠色運營要求的日常運行管理。同時,鼓勵已經辦理施工許可手續,但僅啟動基礎工程的建筑項目按照綠色建筑標準建設,由建設單位交由原設計單位按照不低于一星級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優化設計。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并獲得評價標識的項目,可根據國家、省及本市的有關規定,享受相應優惠政策。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和審查不合格的,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未按照規定進行綠色建筑設計、施工的項目,不予通過建筑節能專項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