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發〔2013〕110號
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建委,兩江新區、北部新區、高新區、經開區,萬盛經開區、雙橋經開區建設管理局,有關單位: 隨著高強鋼筋推廣應用工作的深入開展,我市400兆帕級高強鋼筋應用比例和水平大幅提升,已經在建設工程中得到了普遍應用,有效節約了建筑鋼材用量,確保了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為進一步提高400兆帕級高強鋼筋應用技術水平,強化500兆帕級及以上高強鋼筋及鋼筋集中加工配送技術推廣應用,加快推進建筑產業轉型發展步伐,按照住建部、工信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推廣應用高強鋼筋工作的通知》(建辦標函[2013]600號)有關要求,現將進一步加快高強鋼筋推廣應用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500兆帕級及以上高強鋼筋推廣應用。各區縣(自治縣)應在400兆帕級高強鋼筋普遍應用的基礎上,在建設項目梁柱受力主筋中重點推廣500兆帕級及以上高強鋼筋,明確500兆帕級及以上高強鋼筋推廣任務目標和實施措施。高強鋼筋推廣應用應與高強高性能混凝土推廣應用結合,大跨度空間結構和超高層建筑的混凝土梁柱構件應設計選用500兆帕級及以上高強鋼筋和C60級以上高性能混凝土。 二、加強鋼筋集中加工配送技術推廣應用。各區縣應將推動鋼筋集中加工配送技術應用作為解決高強鋼筋加工質量問題、推動建筑產業化發展的重要措施和手段,扶持建立鋼筋加工配送中心,支持鼓勵轄區建設項目選用鋼筋加工配送技術,保障加工質量和現場施工文明安全。建設單位應鼓勵施工單位選用鋼筋加工配送技術,設計單位應結合工程項目實際在設計圖紙上提出選用鋼筋加工配送技術的意見,施工單位應主動選用鋼筋加工配送技術。 三、強化高強鋼筋推廣應用政策措施。初步設計審批和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加強對高強鋼筋設計應用情況進行審查,嚴禁設計應用不符合要求的建設項目通過審批。各區縣應強化高強鋼筋分類認定標識管理,進一步開展高強鋼筋及鋼筋加工配送推廣應用工程示范,都市功能核心區和拓展區內各行政區每年應組織實施2個以上500兆帕高強鋼筋示范工程和鋼筋加工配送技術應用示范工程,城市發展新區、渝東北生態涵養發展區、渝東南生態保護發展區內各區縣每年應組織實施1個以上500兆帕高強鋼筋示范工程和鋼筋加工配送技術應用示范工程。高強鋼筋應嚴格按照生產工藝不同進行認定標識,并按要求在表面及吊牌上標識鋼筋生產工藝、強度等級等信息。高強鋼筋生產應用信息平臺應及時發布高強鋼筋供需信息、技術政策、認定名錄,實施動態監管,通報誠信行為,各區縣建委、建設各方應信息平臺及時了解掌握高強鋼筋推廣應用技術政策和供需信息,提高高強鋼筋選用質量和效率。 四、加強高強鋼筋現場加工質量管理。在建筑鋼筋加工時,對采用現場加工方式的,應在原材料及鋼筋制品堆放區域搭建防雨設施,鋼筋加工區域應配備安全防護設施和警示標識,鋼筋加工作業人員應取得鋼筋工上崗資格證書,從事鋼筋焊接或機械連接的作業人員應取得焊接連接或機械連接上崗資格證書,施工現場選用的高強鋼筋矯直剪切設備應是無延伸功能的加工設備,選用的鋼筋彎曲設備應是一次彎曲成型且標定彎曲長度尺寸的專用機械化鋼筋加工設備。 五、加強高強鋼筋工程應用監督管理。采用現場鋼筋加工方式的,在建筑鋼筋進場時,施工、監理等單位應履行各自職責,重點核查高強鋼筋產品吊牌與表面標識、技術認定證書、質保證書、檢測報告等技術質量證明文件,并進行見證抽樣送檢,嚴禁質量證明文件不齊全、不一致或復驗不合格的高強鋼筋應用于建設工程。采用鋼筋加工配送方式的,在建筑鋼筋制品進場時,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重慶市建筑鋼筋加工配送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建立進場臺帳,核查企業加工配送技術認定證明文件和鋼筋原材料、加工制品質量證明文件,并在監理單位的見證下對進場鋼筋制品進行抽樣送檢,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在鋼筋制品綁扎安裝過程中,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施工設計圖要求綁扎安裝鋼筋,監理單位應重點對鋼筋制品規格型號、綁扎數量、應用部位進行監理,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各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定期組織開展高強鋼筋及鋼筋加工配送技術應用情況專項檢查,嚴格核查質量證明文件和進場檢測報告,對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及單位應及時督促整改,確保高強鋼筋及鋼筋加工配送技術應用質量和水平。
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