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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建標[2008]713號
各州、市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關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綜[2008]78號)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程定額測定費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停止征收。 二、工程造價的相應調整規定: ?。ㄒ唬?009年1月1日后進行招標發包或直接發包簽定合同的工程,工程計價程序中不再將工程定額測定費作為規費計入工程造價。 ?。ǘ?009年1月1日前已發出招標文件或已經簽定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應將工程定額測定費作為規費計入工程造價,并繳納工程定額測定費。 ?。ㄈ?009年1月1日以后簽發的初步設計文件,其工程概算中不再計列工程定額測定費。
云南省建設廳 200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