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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文件
甘建價[2012]94號
各市、州建設局,甘肅礦區建委,省級有關廳、局、總公司,各有關建設、設計、施工、工程造價咨詢單位: 近年來,構成施工機械臺班費的機上人工、燃料動力等價格不斷上漲,為引導、調控建筑市場工程造價計價活動,科學、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依據《甘肅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當前市場價格的變化情況,經測算、分析,決定對現行建設工程施工機械使用費采用系數法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施工機械使用費調整系數:
工程類別
一般建筑及抗震加固、維修、仿古建筑、園林綠化、裝飾裝修工程
一般安裝及維修工程
市政及維修養護工程
系數
21%
28%
33%
二、機械費調整按照甘建價[2009]358號文“關于印發《甘肅省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定額》的通知”中的“工程造價計算程序”計算,其計算基礎為直接費中的機械費A3,除計取稅金外,不再計取其他任何費用。 三、本通知自2012年3月1日起執行。未取得《甘肅省建設工程費用標準證書》的建筑業企業,一律不得計取機械費調整系數。 四、本通知由甘肅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負責解釋。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