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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建價管定函[2012]20號
目前我區安裝工程腳手架費、超高費和垂直運輸費在工程量清單計價中屬于施工技術措施費內容,計列在“措施項目清單與計價表(二)”中。按照住建部《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 50500-2008)統一規定:以費率(系數)標準計算工程措施項目費用一律計列在“措施項目清單與計價表(一)”內。因此調整為:安裝工程腳手架費、超高費和垂直運輸費在工程量清單計價中須計列在“措施項目清單與計價表(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