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詳細內容請下載查看):
各縣(開發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庫爾勒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二師建設局、各設計、咨詢施工單位: 根據十一月庫爾勒市建筑市場價格變化情況,經過調查、測算我站編制了《庫爾勒市2013年11月份建設工程價格信息》(本建設工程是指:建筑、裝飾裝修、安裝、市政、仿古建筑及園林、房屋修繕及抗震加固工程),現予以發布,作為建設工程計價的參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價格信息 根據目前建筑市場變化情況,在編制招標控制價時,人工費單價調整按巴建發【2013】55號文、巴建發【2013】34號文中的相關規定執行;材料價格可參考本文“附件”中所列價格信息,未發布的材料信息,應參照市場材料價格。 二、建設工程定額計價價格信息 (一)定額內人工費單價的調整 建筑、裝飾裝修、安裝、仿古建筑及園林、房屋修繕及抗震加固工程人工費單價,按巴建發【2013】55號文件,市政工程按巴建發【2013】34號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二)定額內材料價格的調整 1、建筑、裝飾裝修、安裝、抗震加固、市政工程材料價格可參照本文“附件”中所列價格信息進行調整,未發布的主材,可依據甲、乙雙方認定的發票供應價與定額內供應價找差。價差不參與取費,只計稅金。 2、仿古建筑及園林、房屋修繕工程主材按照本文“附件”所列價格信息組成預算價與相應定額內材料預算價找差,未列入“附件”的材料,可依據甲、乙雙方認定的發票供應價組成預算價與定額內的預算價找差。價差不參與取費,只計稅金。 鑒于目前建筑市場材料價格變動幅度較大,若發包方與承包方共同認可,其價格可依據甲、乙雙方認可的材料價格進行計算,并在合同中約定。 (三)定額內機械費調整 1、建筑、裝飾裝修、安裝工程定額機械費的調整按巴建發【2013】55號文的相關規定執行。 2、仿古建筑及園林工程定額內機械費的調整,在1997年仿古建筑及園林工程預算定額基礎上,以定額內機械費為計算基數上調19.66%,調整部分不參與取費,只計稅金。 3、房屋修繕工程定額內機械費的調整,在1999年房屋修繕工程預算定額基礎上,以定額內機械費加中小型機械費為計算基數上調6.41%,調整部分不參與取費,只計稅金。 三、費用定額的管理與調整 1、建筑、裝飾裝修、安裝工程費用定額仍按新建造【2010】5號文的相關規定執行。 2、市政工程按巴建發【2013】34號文件執行,仿古建筑及園林、房屋修繕工程費用定額的調整,應按照巴建造字【2003】08號文件、巴建發【2009】16號文件執行。 3、建筑、裝飾裝修、安裝、抗震加固、仿古建筑及園林、房屋修繕工程稅金的計取,應按新建造【2011】3號文件執行,市區3.48﹪,縣城(鎮)3.41﹪,非市區、縣城(鎮)3.28﹪。 四、自治區工程造價管理總站針對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定額及2010年烏魯木齊地區估價表,在新疆工程造價信息網上發布了勘誤。請查閱新建總造字【2011】08、【2011】09、【2011】11、【2011】13、【2011】16號、【2011】21號、【2011】25號、【2011】29號、【2012】2號文或下載2010年烏魯木齊地區單位估價表勘誤及2010年自治區建筑消耗量定額(實體項目)上冊勘誤表等。新疆工程造價信息網。 五、且末、若羌縣離庫爾勒較遠,兩縣沒有大規模的建材市場,大部分建筑主材從庫爾勒拉運,建安工程主材運距較遠,定額內主材在本信息價格的基礎上,可參照執行國家相關運率標準。 六、請各縣(開發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庫爾勒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二師建設局按本通知精神,做好2013年11月份結算工作。 七、本通知由巴州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負責解釋。 附件一:庫爾勒市2013年11月份建設工程價格信息。 附件二:勘誤
巴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