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站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學習《電子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改委等八部委頒發的《電子招標投標辦法》自5月1日起開始施行。為了落實《辦法》要求,做好電子招標工作,日前,招標站統一組織了對《辦法》的集體學習。電子招投標系統分為交易平臺、公共服務平臺和行政監督平臺。交易平臺的設立主體為依法設立的招投標交易場所、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以及其他依法設立的法人組織。
按照《辦法》規定,交易平臺應當獨立,交易平臺的建設、運營應交由市場來進行調節,各交易平臺可以平等競爭,可以贏利收費。公共服務平臺的建立由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政府主導、共建共享、共益服務的原則,推動建立本地區統一的公共服務平臺。公共服務平臺模塊應完成《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行政監督平臺應從原有系統中剝離到獨立的工作平臺。按照《辦法》把3個平臺的功能需要徹底分開。電子招投標系統的建設、運營、檢測、認證和監督也需要出臺具體管理辦法。下一步需要做大量的工作。通過學習,大家一致認為受益匪淺,表示要認真做好本崗工作,按現有方式和要求,做好招投標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