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發現建設工程存在有消防質量問題的,湖南將按終身責任制的原則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5月31日,湖南省公安廳印發《湖南省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制實施辦法》,從啟動責任追究的情形、認定責任的調查過程、追究責任等多個方面對建設工程消防質量責任追究進行了明確,并要求實行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制,切實強化消防安全源頭管控,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 據悉,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存在由于設計、施工質量原因造成先天性重大火災隱患,發生較大亡人火災事故,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等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對責任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追究責任。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負有責任的單位及個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依法應當由有關部門處罰的違法行為,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相關部門;對違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責任追究情況記入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制檔案,作為消防安全不良行為向社會公布,并通告住房和城鄉建設、工商、質監等部門,納入誠信體系。 實行終身負責制后,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將建立終身負責制檔案,將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歸檔并進行監督管理,確保建設工程的消防質量。實行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制,旨在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落實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和安全責任,規范消防監督管理行為,確保建設工程消防質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